返回首頁 網站導覽
旅客乘車規定
  1. 旅客搭乘時請繫上安全帶,行車時勿隨意走動,勿緊靠車門站立。
  2. 車箱內禁止吸煙。
  3. 遇有緊急事故,請依駕駛人員之引導及操作說明使用安全設備。
班車行車規定
  1. 班車行駛之路線、停靠站及行車班距,如路線圖及站牌標示,均按路線行駛、停靠及按時發車。
    但如遇集會地區、臨時交通管制區致無法通行, 機械故障、氣候變化致無法行駛,或其他必要情況,得加以調整變更,並適時於車站或大眾媒體公告。
  2. 班車行至中途非因可歸責於旅客之事由,致不能運送旅客至到達站時,本公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
    a.旅客願在停行地點下車者,其未經行路段之票價應予退還。
    b.旅客願在停行地點等候搭乘下次班車者,得改搭下次班車。
    c.旅客願在停行地點等候搭乘其他可到達其目的地之班車者,得改搭其他路 線班車。
    d.旅客願返回原起程站者,應免費送回原起程站,並退還全程票價。
    e.退還客票均應由站車人員負責簽字,並註明經過及原因。

 
觀看訪客統計報表